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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万科年报 知王石狡诈 附带图片热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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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衔:老鸟小浪 等级:月亮星星星星 发帖总数: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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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03:04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读万科年报知王石狡诈 

  

   看了万科的年报还是很不错的,在本月21日,万科在香港召开的2007年业绩发布会上宣布,截至2007年12月31日,万科地产营业收入达355.27亿元,同比增98.27%。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48.44亿元,同比增110.81%。基本每股收益0.73元,比上一年0.39元增长87%。公司董事会建议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送1元(含税)的现金股息,同时还以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,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。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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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尽管这样王石是用迂回战术来换取万科的良好业绩的,同时为了达到提高业绩的目的,利用他在地产界的话语权,制造了拐点论和四十岁后再买房的话题,一时成了业内外有关房地产的热门话题,把中国房地产舆论界搅得一片混论。 

  

   2008年新房贷政策正式实施,再加上从紧的货币政策和对后续政策出台的预期,居民对购房采取谨慎态度,整个房地产市场观望气氛浓厚。一份中国人民银行在、针对全国50个大、中、小城市进行了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现示,居民购房意愿急剧下降,自住型购房持币观望,改善型购房意愿推迟,投资型购房为了控制风险都不认为现在是入市好时机。购房意愿的下将影响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不断下降,成交量的下降打击了个别开发商的力挺房价的信心,在资金链压力下,个别楼盘和个别地区的房价出现了打折销售,在深圳、广州一些地区的楼盘甚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。 

  

   特别是在万科为了回笼资金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打折或者降价销售后,引发个别地区了降价潮。使得许多人都错认为购房意愿下降导致的房价下跌的趋势已经来到,万科降价是房价全面下跌的一个开始。 

  

   实际上万科降价至少出于两个方面考虑。第一,先由王石抛出“拐点论”之后,引起一片骚动,使房市弥漫在冬天寒冷里抖擞了好一阵子,正当大家在讨论拐点何时出现时,此时万科抢占先机,快速回笼资金,达到了“美誉”与业绩的双丰收。万科执行董事肖莉表示,去年公司实现销售面积增长90.1%至613.7万平方米,交房面积增长55%至445.3万平方米。 

  

   第二,在日益从紧的货币政策下,万科想启动再融资计划。这是万科在发布2007年度业绩公告里表露出来的。2007年,万科结算面积393.7万平方米,结算收入351.8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35.9%和99.1%。共实现营业收入355.27亿元,上市公司股东溢利48.44亿元,同比增长111%。尚有290.9万平方米已销售资源未竣工结算,合同金额总计238.1亿元。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16.55%。这一收益率比2006年末的14.88%有所提高。 

  

   万科截至2007年末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,同比增加106%,成为内地上市房企(包括香港市场)中首个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的公司。良好的业绩就可以为下一步再融资提供了可行性基础。万科在公告里提到,目前,资金仍然是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,如果能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进行一次股权融资。 

  

   企业追求利润,实现良好业绩,扩大再生产,那是无可厚非的,然而万科的领军人物万石却用此类手段达到误导行业的健康发展,那是不可取的。正如谢海生文中指出的:“在王石参与制造的彻骨寒冬里,唯一的赢家,就是王石,王石们,就是权贵资本。而可怜的房产投机者、普罗大众,草根房地产商,统统都是输家。可悲的是,王石的言论一出,竟受到了舆论和消费者的追捧和喝彩,以为王石是在为社会弱势群体主持公道。人们造了神,却心甘情愿被神所愚弄。善良的人们啊,请擦亮眼睛。” 

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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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房价怎一个崩字了得 

 

女首富的富人减税论是异想天开 

以居民平均收入谈房价无意义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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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08:00

这是真正的SB,代表权贵说话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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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08:01

王石不厚道,博主也不怎么样!
一小地产商的文痞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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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4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08:59

草根开发商!!!你丫太搞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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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5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30:15

房价下降是不可逆转的,这是国家的政策 只不过王先生比较物实快人一步出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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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42:00

坚决不买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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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7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42:35

写得好,有同感却无此文笔。写得好写得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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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8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0:42:36

写得好,有同感却无此文笔。写得好写得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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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9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10:01

然而万科的领军人物万石却用此类手段达到误导行业的健康发展,那是不可取的

你这SB,人家至少还知道顺手而为.难到房价超过大众购买力就正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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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0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11:58

然而万科的领军人物万石却用此类手段达到误导行业的健康发展,那是不可取的

你这SB,人家至少还知道顺手而为.难到房价超过大众购买力就正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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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1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12:59

这家伙吃人饭不拉人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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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2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14:00

这家伙吃人饭不拉人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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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3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15:09

这家伙吃人饭不拉人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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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4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16:58

任何产品的高价,很简单,都是由于需求和成本造成的,不会有别的原因,户价也是一样!房地产市场的高价,也是由于大量"房产投机需求"和"错误的土地控制政策"造成的.
大家现在看到的混乱,不是一两个人的原因造成的,还是要看国家大势,国家要实现房价软着陆,这是事实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解决.
1.投机资本的问题:这两年想靠买房投资的资金,会逐步撤市,导致二手房市场价格会保持稳定,这是现在大家已经看到的现象了,而投机资金还会不会进来呢,那要看租凭市场的水平,现在来看租凭市场,会由于廉租政策和经济适用房的出来和轨道交通,等因素的影响,租凭市场的区域化区别也会越来越小!所以投机性资金在房地产市场会越来越少.
2.中国的文化是家的文化,居者有其屋是中国人对家的基本梦想.国家不解决这个问题,消费就无法释放,这是我们文化的基本消费.所以国家会鼓励各种建立家的正常消费.这块一定会按照中产阶层的水平来规范房地产市场,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,目的不达到,政策就不会停.从商业发展的趋势来看,越早顺应这种政策的厂商,就会越获取最大的利益.万科不管他目的如何,他的这种政策是顺应大势,必定会成为嬴家.
我觉得一年内,任何问题都会明朗,房价会缓慢下降到一个正常的水平,所谓正常水平,就是看中产阶级的收入水平,国际标准是月收入30%来还房贷,而中国有些特殊,如果把中产的月供控制在收入的50%,是大多数可以接收的.如果中产收入的平均水平是人民币10000元,那他月供是5000元,则房子20贷款是50万元,第一套房的贷款比例是30%,那总房价是70万元,一个普通两居现在最少是70平的话,单价是10000元,是一个离公司不远的房子的价格.离城里越近,户型越小,单价越贵,离城里越远,户型越大,单价越便宜.这可能是一个比较接近于正理的模型,真正的户地产模型,需要更深的理解和分析.

所以最后的结论是,从今年开始,房价会逐步平稳的下降,大家如果没有住的地方,又想买房的,考虑地铁周边的二手房可能更合理一些,但一定要看二手房的价格,这个价格要与历史价格比较,而不是与周边新盘房价比较.如果想炒房的,还是尽早撤市吧,你的钱用在别的地方,可能能产生更大的价值,房地产已经不是个太平宝地了,股票市场是卖未来的,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实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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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22:16

肯定是个托,再么就是个"可怜的草根地产商".房价再涨上去,投机的多,小地产商多,妈的你能保证他那一天不个崩盘吗,永远上涨是不可能的事,这一天总是会到来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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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6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34:03

看客里面有人说的对!!!
   房价涨才健康吗?作者你有钱是吧?难道房价跌了,普罗大众还是输家?不知道你什么逻辑,我看倒是那些该死的投机者是输家算你说对了
   作者是不是投机了房子现在烂手里了这么骂王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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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7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1:42:11

要不是王石的拐点论,全国房子均价这会都该上万了吧???
  那样的话你MD朱大鸣还怎么说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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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18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13:21

这种小人的狗屁也有这么多人闻!这家伙我不看就知道构咀掌不出象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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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26:59

要促进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社会和谐,就必须征收有限资源(土地,住房等)过度占有税,
以住房为例:
首先计算市区的住房总量,统计常住居民总量,计算出全市人均住房拥有量,
1,对住房拥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拥有量的免税,并且按照住房缺少量来进行补贴;
2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一倍而小于二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10%/年;
3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二倍而小于三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30%/年;
4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三倍而小于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50%/年;
5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80%/年;
6,对于房产商登记后未卖出的房产,征收资源浪费税,=总价值X2%/月;
7,房产价值按面积X上一年本区房价均价;
8,税按月收取;
9,征税基点每年更新一次;
10, 外籍人,公司不得购买中国商品住房;
11, 取消拆迁房(经济适用房)这一说法,所有的房子的身份应该平等,同样可以随时交易;
12, 住宅土地出让时应该与开发商签署合同附件,注明最迟开盘期限,对逾期不开盘的制定明确量化的惩罚措施;
13, 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的(户口在不同的地级市),对其超出一倍的部分应给予较低的优惠税率,比如1/2;
14,对于私房,居民自建房则不在征收范围之内(或者另行制定合理的方案);
15, 在此基础上要适当加大或者缩小供应量;
16, 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甚至取消住房流通环节的税费,加强流通;
17,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或者取消土地出让金,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;
18, 立法保护农民的住宅及土地且可以合法转让、流通;

政策没有细则=没有政策!促进有限资源合理分配是全社会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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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28:03

要促进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社会和谐,就必须征收有限资源(土地,住房等)过度占有税,
以住房为例:
首先计算市区的住房总量,统计常住居民总量,计算出全市人均住房拥有量,
1,对住房拥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拥有量的免税,并且按照住房缺少量来进行补贴;
2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一倍而小于二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10%/年;
3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二倍而小于三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30%/年;
4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三倍而小于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50%/年;
5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80%/年;
6,对于房产商登记后未卖出的房产,征收资源浪费税,=总价值X2%/月;
7,房产价值按面积X上一年本区房价均价;
8,税按月收取;
9,征税基点每年更新一次;
10, 外籍人,公司不得购买中国商品住房;
11, 取消拆迁房(经济适用房)这一说法,所有的房子的身份应该平等,同样可以随时交易;
12, 住宅土地出让时应该与开发商签署合同附件,注明最迟开盘期限,对逾期不开盘的制定明确量化的惩罚措施;
13, 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的(户口在不同的地级市),对其超出一倍的部分应给予较低的优惠税率,比如1/2;
14,对于私房,居民自建房则不在征收范围之内(或者另行制定合理的方案);
15, 在此基础上要适当加大或者缩小供应量;
16, 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甚至取消住房流通环节的税费,加强流通;
17,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或者取消土地出让金,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;
18, 立法保护农民的住宅及土地且可以合法转让、流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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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29:00

要促进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社会和谐,就必须征收有限资源(土地,住房等)过度占有税,
以住房为例:
首先计算市区的住房总量,统计常住居民总量,计算出全市人均住房拥有量,
1,对住房拥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拥有量的免税,并且按照住房缺少量来进行补贴;
2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一倍而小于二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10%/年;
3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二倍而小于三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30%/年;
4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三倍而小于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50%/年;
5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80%/年;
6,对于房产商登记后未卖出的房产,征收资源浪费税,=总价值X2%/月;
7,房产价值按面积X上一年本区房价均价;
8,税按月收取;
9,征税基点每年更新一次;
10, 外籍人,公司不得购买中国商品住房;
11, 取消拆迁房(经济适用房)这一说法,所有的房子的身份应该平等,同样可以随时交易;
12, 住宅土地出让时应该与开发商签署合同附件,注明最迟开盘期限,对逾期不开盘的制定明确量化的惩罚措施;
13, 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的(户口在不同的地级市),对其超出一倍的部分应给予较低的优惠税率,比如1/2;
14,对于私房,居民自建房则不在征收范围之内(或者另行制定合理的方案);
15, 在此基础上要适当加大或者缩小供应量;
16, 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甚至取消住房流通环节的税费,加强流通;
17,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或者取消土地出让金,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;
18, 立法保护农民的住宅及土地且可以合法转让、流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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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30:00

要促进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社会和谐,就必须征收有限资源(土地,住房等)过度占有税,
以住房为例:
首先计算市区的住房总量,统计常住居民总量,计算出全市人均住房拥有量,
1,对住房拥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拥有量的免税,并且按照住房缺少量来进行补贴;
2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一倍而小于二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10%/年;
3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二倍而小于三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30%/年;
4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三倍而小于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50%/年;
5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80%/年;
6,对于房产商登记后未卖出的房产,征收资源浪费税,=总价值X2%/月;
7,房产价值按面积X上一年本区房价均价;
8,税按月收取;
9,征税基点每年更新一次;
10, 外籍人,公司不得购买中国商品住房;
11, 取消拆迁房(经济适用房)这一说法,所有的房子的身份应该平等,同样可以随时交易;
12, 住宅土地出让时应该与开发商签署合同附件,注明最迟开盘期限,对逾期不开盘的制定明确量化的惩罚措施;
13, 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的(户口在不同的地级市),对其超出一倍的部分应给予较低的优惠税率,比如1/2;
14,对于私房,居民自建房则不在征收范围之内(或者另行制定合理的方案);
15, 在此基础上要适当加大或者缩小供应量;
16, 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甚至取消住房流通环节的税费,加强流通;
17,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或者取消土地出让金,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;
18, 立法保护农民的住宅及土地且可以合法转让、流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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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30:59

要促进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社会和谐,就必须征收有限资源(土地,住房等)过度占有税,
以住房为例:
首先计算市区的住房总量,统计常住居民总量,计算出全市人均住房拥有量,
1,对住房拥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拥有量的免税,并且按照住房缺少量来进行补贴;
2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一倍而小于二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10%/年;
3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二倍而小于三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30%/年;
4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三倍而小于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50%/年;
5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80%/年;
6,对于房产商登记后未卖出的房产,征收资源浪费税,=总价值X2%/月;
7,房产价值按面积X上一年本区房价均价;
8,税按月收取;
9,征税基点每年更新一次;
10, 外籍人,公司不得购买中国商品住房;
11, 取消拆迁房(经济适用房)这一说法,所有的房子的身份应该平等,同样可以随时交易;
12, 住宅土地出让时应该与开发商签署合同附件,注明最迟开盘期限,对逾期不开盘的制定明确量化的惩罚措施;
13, 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的(户口在不同的地级市),对其超出一倍的部分应给予较低的优惠税率,比如1/2;
14,对于私房,居民自建房则不在征收范围之内(或者另行制定合理的方案);
15, 在此基础上要适当加大或者缩小供应量;
16, 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甚至取消住房流通环节的税费,加强流通;
17,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或者取消土地出让金,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;
18, 立法保护农民的住宅及土地且可以合法转让、流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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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31:59

要促进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社会和谐,就必须征收有限资源(土地,住房等)过度占有税,
以住房为例:
首先计算市区的住房总量,统计常住居民总量,计算出全市人均住房拥有量,
1,对住房拥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拥有量的免税,并且按照住房缺少量来进行补贴;
2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一倍而小于二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10%/年;
3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二倍而小于三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30%/年;
4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三倍而小于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50%/年;
5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80%/年;
6,对于房产商登记后未卖出的房产,征收资源浪费税,=总价值X2%/月;
7,房产价值按面积X上一年本区房价均价;
8,税按月收取;
9,征税基点每年更新一次;
10, 外籍人,公司不得购买中国商品住房;
11, 取消拆迁房(经济适用房)这一说法,所有的房子的身份应该平等,同样可以随时交易;
12, 住宅土地出让时应该与开发商签署合同附件,注明最迟开盘期限,对逾期不开盘的制定明确量化的惩罚措施;
13, 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的(户口在不同的地级市),对其超出一倍的部分应给予较低的优惠税率,比如1/2;
14,对于私房,居民自建房则不在征收范围之内(或者另行制定合理的方案);
15, 在此基础上要适当加大或者缩小供应量;
16, 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甚至取消住房流通环节的税费,加强流通;
17,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或者取消土地出让金,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;
18, 立法保护农民的住宅及土地且可以合法转让、流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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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50:14

房价下降是不可逆转的,这是国家的政策 只不过王先生比较物实快人一步出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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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26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2:52:00

王石降价有什么错?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...

难道王石涨价就正确?

你以为炮轰王石.藩石屹就能提高你的知名度了?

蠢贷......

你干脆改名叫猪大肠算了...免得怡笑大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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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网友[发纸条]

27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01:06

要促进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社会和谐,就必须征收有限资源(土地,住房等)过度占有税,
以住房为例:
首先计算市区的住房总量,统计常住居民总量,计算出全市人均住房拥有量,
1,对住房拥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拥有量的免税,并且按照住房缺少量来进行补贴;
2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一倍而小于二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10%/年;
3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二倍而小于三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30%/年;
4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三倍而小于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50%/年;
5,对拥有住房量大于人均拥有量四倍的部分,过度占有税=超出部分价值X80%/年;
6,对于房产商登记后未卖出的房产,征收资源浪费税,=总价值X2%/月;
7,房产价值按面积X上一年本区房价均价;
8,税按月收取;
9,征税基点每年更新一次;
10, 外籍人,公司不得购买中国商品住房;
11, 取消拆迁房(经济适用房)这一说法,所有的房子的身份应该平等,同样可以随时交易;
12, 住宅土地出让时应该与开发商签署合同附件,注明最迟开盘期限,对逾期不开盘的制定明确量化的惩罚措施;
13, 对于夫妻分居两地的(户口在不同的地级市),对其超出一倍的部分应给予较低的优惠税率,比如1/2;
14,对于私房,居民自建房则不在征收范围之内(或者另行制定合理的方案);
15, 在此基础上要适当加大或者缩小供应量;
16, 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甚至取消住房流通环节的税费,加强流通;
17,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或者取消土地出让金,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;
18, 立法保护农民的住宅及土地且可以合法转让、流通;

政策没有细则=没有政策!促进有限资源合理分配是全社会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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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03:59

希望不大降房价的房地产开发商全部死绝!这些开放商的走狗包括这个博主全部死绝!
不管万科的目的是什么,总是开了一个好头,值得肯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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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05:00

希望不大降房价的房地产开发商全部死绝!这些开放商的走狗包括这个博主全部死绝!
不管万科的目的是什么,总是开了一个好头,值得肯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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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06:03

希望不大降房价的房地产开发商全部死绝!这些开放商的走狗包括这个博主全部死绝!
不管万科的目的是什么,总是开了一个好头,值得肯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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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07:13

希望不大降房价的房地产开发商全部死绝!这些开放商的走狗包括这个博主全部死绝!
不管万科的目的是什么,总是开了一个好头,值得肯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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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08:18

希望不大降房价的房地产开发商全部死绝!这些开放商的走狗包括这个博主全部死绝!
不管万科的目的是什么,总是开了一个好头,值得肯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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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27:00

你更是一只弱智的走狗,主人给了你几根骨头,又在这里狂吠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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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27:59

你更是一只弱智的走狗,主人给了你几根骨头,又在这里狂吠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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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28:58

你更是一只弱智的走狗,主人给了你几根骨头,又在这里狂吠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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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30:00

你更是一只弱智的走狗,主人给了你几根骨头,又在这里狂吠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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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5 23:30:59

支持你!
炒房的也不傻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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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0:12:04

王石是不是政客都明白,有没有阴谋阳谋大家也都清楚。怎么说呢?你的通篇文章写得真不怎么样。说万科险诈只是说它想融资这个事情而已,但是换了你希望增加流动资金扩大规模,你说你融不融资?行文缺乏中心,过于情绪化,你还是找个人帮忙写深刻点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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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0:55:02

典型的走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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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1:13:14

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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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1:29:15

怎么说你傻都不为过,既知王石之险恶狡诈却不知因势利导顺势而为?他能左右大势而你不能还拼命去对抗,你说你脑子没被门夹过我都不相信。
我也买卖房子赚过钱,但发现高位滞涨马上就降价出了货,现在专心唱空。你这样的房产商摆明了就是等着被消灭的,逆潮流而动。一语以僻之:贪得无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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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1:30:15

怎么说你傻都不为过,既知王石之险恶狡诈却不知因势利导顺势而为?他能左右大势而你不能还拼命去对抗,你说你脑子没被门夹过我都不相信。
我也买卖房子赚过钱,但发现高位滞涨马上就降价出了货,现在专心唱空。你这样的房产商摆明了就是等着被消灭的,逆潮流而动。一语以僻之:贪得无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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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1:31:18

怎么说你傻都不为过,既知王石之险恶狡诈却不知因势利导顺势而为?他能左右大势而你不能还拼命去对抗,你说你脑子没被门夹过我都不相信。
我也买卖房子赚过钱,但发现高位滞涨马上就降价出了货,现在专心唱空。你这样的房产商摆明了就是等着被消灭的,逆潮流而动。一语以僻之:贪得无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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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1:32:17

怎么说你傻都不为过,既知王石之险恶狡诈却不知因势利导顺势而为?他能左右大势而你不能还拼命去对抗,你说你脑子没被门夹过我都不相信。
我也买卖房子赚过钱,但发现高位滞涨马上就降价出了货,现在专心唱空。你这样的房产商摆明了就是等着被消灭的,逆潮流而动。一语以僻之:贪得无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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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2:42:15

王石固然狡诈,他所下的套对于某个利益群体是必然是灾难,可这又怪谁呢?与王石一起诈别人钱的时候太甜美了,可现在他卖你了,也只能你自己去与王石拼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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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2:43:15

王石固然狡诈,他所下的套对于某个利益群体是必然是灾难,可这又怪谁呢?与王石一起诈别人钱的时候太甜美了,可现在他卖你了,也只能你自己去与王石拼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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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5:41:59

同感,很多人很无知,王石一商人,在商言商,他不是什么慈善家,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获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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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7:52:59

明显托,王石同志是个好同志,小潘也不错,降价利大于弊,市场需要出现大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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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8:29:07

同志们,我呼吁全体公民共同起来抵制高房价!别靠这些学者,别靠政府高官。我们要自己掌握主动权,开发商说再好,炒房者手段再高,经济学者再能忽悠,只要我们守住自己的阵地就是胜利,现在房地产和我们购房者之间就是一场战争,如果我们不能坚守,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一败涂地,再次被强势玩弄股掌。我们已经吃了一次亏了,那时候很傻很天真,痛定思痛,其实我们中间很多人也在无意中助纣为虐。现在觉醒为时未晚,现在就是反击的时刻,让我们携手为自己能有一个家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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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楼

发表于 2008-03-26 08:29:07

操你妈和你姐姐,人家融资也好,资金回笼也好,总归房价能降就是好事,关你妈逼事,轮着你在这忽悠,指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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